看到這篇文章我想起我之前總愛日記寫的一句話: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也想起,S3將要結束時,我要大家忘記我。
更想起自己寫過一篇叫做兩忘的文章,
我總是巴不得對方可以忘記我。
而我會是那個記得一切的人,我也一直都在這樣做。
看完瑞秋的文章以後,其實我的想法還是沒改變,
如果可以,我總是希望對方忘記我,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這樣想。
曾經我跟前男友分開以後,
總是在自己的版面上寫著一些事情,某些人限定才能看見,
有一天我這樣寫:
「我想把自己從內部徹底削除,把自己從內部連根拔起。
把思念拔起、把情感拔起、把優柔寡斷拔起。
把你的聲音拔起、你的笑拔起、你的一舉一動;
原本捨不得忘現在必須全部都忘記。
可我不行,我就是什麼都記得,
而我知道你很好那就好了。
我知道你往前走,那就好了。
我知道你沒有回頭看,沒有。
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走錯,你停了一下,還是掉頭。
而我沒有辦法回頭。
也沒有力氣往前走。
我真心、真心的希望,
沒有人,往後再也沒有人,知道我曾跟他在一起。
以前曾很不開心他不公開,
現在卻覺得,最好沒有人知道我以前是他的女朋友。
我沒有後悔,可是我真的不想自己成為他的拖累,
不想要別人對他另眼看待。
我不想要自己已經離開他的身邊,還是他潛在的負擔。
我希望他的人生沒了我,乾乾淨淨。」
那是2010年的事,而直到現在幾年後,
我也沒有改變自己這樣的思維,
我希望自己是那個記得一切的書寫者,
我希望自己,是那個保留一切記憶的人;
我希望一切,都讓我自己記得;
那些快樂的、不快樂的、傷心的、崩潰的、愉悅的、高潮的,
不管是情愛或者慾。
我對於生命中很多男人,都會抱持這樣的心情,
可是有時候,我還是偶爾無法這樣想。
偶爾會生出,像是瑞秋這篇文章一樣的心情。
希望那個人可以記得我。
但是他永遠不會知道,我如此希冀著。
—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不要忘記,
不要忘記那一天我對你微笑的樣子,
不要忘記,那一天我依靠在你胸膛,
不要忘記,我在你臨去前親吻你。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都會記得,
你會記得我是第一個帶你接觸這一切的女人,
你會記得,跟我說話時,內心的每一分激動,
你會記得,那些我與你對話中傳遞的私密。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會知道,
你的與眾不同之於我的重要性,
我的奇怪有趣也會是你人生的奇遇。
人生這麼短,又這麼長,如果我們在不同的時間線遇見,
也許我們就不會激發出這些火花,
但如果我們之前就遇見,
會不會,我們就可能不一樣。
我沒有忘記你曾說過的每一句話,
我沒有忘記你說出,以為只是笑語的承諾,
我沒有忘記你看我的表情,沒有忘記,
你看著我,說不出完整字句的那一次口吃。
你也不會忘記,第一次有一個這樣的女人,
與你在你夢寐以求的場合作著你渴望的事,
你也不會忘記,自己曾經有這麼一段時間,
對一個人這樣的著迷。
或許在記得與遺忘之間,我們終於能是對等的,
這些年這麼多人,來來去去,
我想要對方記得我的人寥寥可數,
其中一個人就是你。
如果可以,真心希望你能夠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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