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這個東西留在我身邊六年了,這幾天整理房間,我開始思考要不要把它丟掉。
這個項圈陪我搬家了五次,每一次都被我很珍惜的放在背包裡。
如果是過去的我,我想我還是會默默的把它收好,但是現在的我,覺得就算是充滿意義的紀念物,想要跟過去告別、想要往前走、甚至想要回到更早以前的樣子,或許他就已經沒必要被我保留了。
這兩天整理房間其實有人幫我忙,他邊幫忙邊對我說,你真的很在乎別人看法欸,我說對,我是啊。
我要如何不在乎,我也很希望能夠不在乎。
後來他開始幫我摺衣服,我說謝謝。他說,我只是覺得你太懶了,我說對,我其實是很懶惰的。
我有我的溫柔,但有太多人告訴我那並不是溫柔,於是我把自己丟掉,我討厭原本的自己,我要假裝我不是自己,我想要成為他人口中的「溫柔」的模樣。
但是他對我說,其實你除了個性太直會讓人有時候覺得困擾,其他都很好。是完美的。
我難得回應:對,誰沒有缺點呢?我想回到自己真實的樣態,而不是假裝成另一個不是自己的,溫柔的樣子。
六年的以前,更早更早之前,那個時候分手的男友對我說,我還是喜歡在一起之前的你。那才是你真正的樣子,跟我在一起,你反而不像你自己,你像是一個我不認識,也不喜歡的陌生人。我是真的喜歡原本的你才跟你在一起,而不是在一起之後,以為溫順聽話討好,我才會喜歡你的那個陌生人。
我不知道你聽不聽得懂,但是我是真的喜歡你原本的樣子。
現在,六年的更久更久以後,我才忽然有點懂了,那個曾經被總是嘴上說是我多年好友嫌棄譴責說不好應該改進的本來的自己,其實很好很好不能再好。
我是那個最在乎別人說法,因此最討厭自己、把自己丟掉的人,我也是那個,最該明白,真正的自己其實怎樣都討人喜歡,很可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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