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生日幾天後,
D告訴我他和幾個朋友在喝酒,含糊不清的也沒說清楚是誰,
只問我要不要過去一起喝,
那天我跟一個學長約好吃飯,吃完學長請的生日晚餐,
應他的要求搭車過去。

結果居然是幾個男性長輩,他也沒多解釋,只說是巧合下認識,
但是我坐下來沒五分鐘聽著他一個個介紹,
聽了來頭真是傻眼,
其中一個家世真算顯赫。

父執輩是國民黨高官…來人是最小的兒子,
已過中年,長這麼大歲數從沒工作過。
但是家裏的錢我看是下輩子都花不完呀。
這真是聽來嘖嘖稱奇,台灣這樣的人我想沒有少過,
只是親自見到這樣的人還是覺得特別。

我就只是個普通的市井小民,
闖進了一個意外的場合。

他認D當乾兒子,D家境算很不錯的了,
可是一放在一起比較硬是矮了好大一截。

他們總共跑了三攤酒攤,我喝不多,什麼酒D都幫我擋了下來,
我也才喝了一瓶半玻璃瓶的啤酒跟少少的威士忌。
D因此喝得滿身酒氣煙味,過了十二點,他們解散,
每一攤那人拿出來的都是白花花的現金,
爾後我們到了捷運站附近的夜市,陪著D吃完消夜,
他的乾爹叫了車送他跟我一起回到我朋友家附近。

我朋友家跟他家沒有離太遠,
順路的狀況,安靜的深夜,車子奔馳的速度不算慢,
上車沒多久,他用力握住了我的手。

我們兩個各自沉默,我略為施力想要把手抽開,
但十指交扣的力量很大,
幾次下來,我還是沒有成功。

車上放著叮噹為蘭陵王唱的手掌心,走成功交流道很快,
不到二十分就到了我朋友家附近,他牽著我的手下了車,
走幾分鐘就到了,
路口的警衛室沒有人,我說已經要到了,謝謝他陪我回來。

他沒有鬆開手,帶著醉意的看我。

我回望他,那幾秒內,我想起三年前,他才剛滿二十歲。二十歲的未脫稚氣,
就是個子長得特別高些。一點驕氣都沒有的富二代,
還騎著一台很破爛的摩托車,不過我當時不介意,也從沒有介意過。
畢竟,騎著50c.c也好,開著福斯也罷,他就是他,沒有變過,
又或者,變了又怎樣呢?

我其實經常在第一次逃避之後的日子回想,
我怎麼就是沒有跟他在一起。可是怎樣我都沒有答案。
反正我總是經常做錯誤的決定,用錯誤的無知的想法看待事情。

現在,五年了,認識這個男孩五年,看著他從男孩成為一個男人,
初秋涼爽的風捲著我的薄外套,他像是怕我冷,
空出的手伸了過來攏了攏我的外套的領子,我笑著說謝謝。

第一次見面直到三年後的現在,好像有很多事情可以回憶,
D牽著我的手緩步向前,跨越了那些年,他的克己復禮,
他的有禮謙和,喝醉的他可以拋下這一切,
用力的忽然把我拉進懷裡,
我們就在路邊這樣沉默的擁抱,像是若有似無著什麼,
但是我深深的明白,我們不會在一起。

我們無法在一起。

我沉默的被他擁抱著,繼續想著,三年前他追求我的時候,
他連我的手都不敢牽,不知道是今天實在替我擋了太多酒,
還是因為什麼原因,壯了他的膽。

想著早先他的乾爹眉開眼笑的對我擠眉弄眼,
告訴我這是他第一次帶女孩子來喝酒,
他不反駁的只是幾次搶過乾爹替我斟了半杯的威士忌,
喝的一蹋糊塗。

這樣一個一百八十幾公分高的男人用了力量把我抱緊入懷,
仰著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什麼都沒說,我只是輕輕拍拍他的背,
想起席間他說過明晚是很疼愛他的長輩頭七,下午起床就得去誦經,
許是因為這樣,所以心情沉重吧。

到了這地步,去想什麼都沒有用,尤其更不應該想我跟他之間。

我拍拍他,安慰他不要難過了,他還是用力的抱著我,
我被他抱在胸前,抱了很久,他一直摟著我不動,被他抱著累了我想抽身,
原本靠在他胸膛的我轉過頭看他,他一聲不響吻了我。

威士忌的酒味,下酒菜的氣味,麵線的味道,全都混雜在一起。
三年前他是連我的手都不敢碰的,三年後的今天我們跨了好大一步,
牽手、十指交扣、擁抱、親吻。

我沒有拒絕他的吻,酩酊的他與微醺的我,
斷斷續續的親吻著,舌頭交纏與吸吮,
過去沒有做的事情,今天大概都做全了?
只差沒去開房間吧…

親來親去,抱來抱去,我感覺到自己的身體,
因為被親吻跟舔著耳朵而有了反應,
可是我不打算跟他回家,他也不能跟我進我朋友家,
他被動的想要看我的意思,一直慫恿著我說些什麼,
我只是一陣苦笑。

看我的意思是期望我說些什麼呢?
現在如果我們發生了,又會往什麼方向去?
到了這樣的緊要關頭,衝動一點點,我或許就會點頭了,
我能清楚感覺到他的慾望不斷明確的蹭著我,可是為什麼,
還是一副想要我作決定呢?

幾次我想開口直接說,不要猶豫了,你今天不把握這個機會,
我想我們就再也不可能了,可是我還是沒有說,
不說只因為如果我要開口,他才下定決心,
又或者他才開口,這也不是他的本性,也罷。

拖拖拉拉將近凌晨兩點,我動了好幾次,才讓他捨得鬆手放開我。
放手以後還是吻了好幾下。
他轉回牽緊我的手一路送到了朋友家樓下看我上樓。

我站在四樓看見他在一樓庭院駐足到看見我跟他揮手後離開,
我沒有開心也沒有不開心,我們可能做的這一切只是做了一些三年前,
本該做卻沒有做的事,牽手或親吻擁抱,
不願意放我離開的他。不管如何,可能還是什麼都沒有改變吧。

等我睡醒,什麼都沒有,也不會改變吧。

可能,只是補上了過去的缺憾,再多的,我們都給不起。

那晚以後,我不說他也不提,
就好似什麼都沒發生。
直到去年9月與今年,我又跟他吃了兩次飯。
看著他面對我,我知道我們終究已經錯身而過,
這段關係,已是荼靡。何需圖迷。
無法貪圖也不必沉迷。

我們早就錯過了。
也許我始終都明白,一切都只是因為不夠喜歡,
因為不夠喜歡,所以我們一再一再地擦身而過,
因為不夠喜歡,所以就算擦身而過又何妨?

每一段每一段、每一年每一年、
好像命運的線把我們扯緊又放開,
我每一次受到拉扯而與他欺近,
就會對他說的每句話產生茫然。

但是我知道,我現在知道了,於是我不茫然的思考,
我很清楚,我們早就錯過了。

就算生命的地圖上有我們密密麻麻交會的痕跡,
就算每一次交會似乎將要掀起巨大的波瀾,
卻又只是一點餘浪的方興未艾。

那些交點都只是命運惡意的、或者是我們雙方惡意的玩笑罷了。

一年又一年、這樣的遊戲遲早會停止不再老調重彈、
我亦不想從那些奇異的繽紛的魔幻的、
那些迷濛的隱諱的低聲的言語中尋求到真相。

當他要做而未做、當我要說而不說;
當我該走卻停留、當他說會在卻轉身就走;
我們早就錯過了。

我們、早就、錯、過、了。

開到荼蘼花事了,絲絲天棘出莓牆。

當去年他跟我吃飯的時候,第一次看著我,
跟我聊起他其實覺得哪個女孩很不錯,
我知道我們都需要往前進了,
不再這個地方等待我們是否還有機會交會。

我們真實的,面對我們再沒緣分的錯過。
就讓一切過去吧。

過去的人才會被寫成故事。現在的人,則是紀錄。
故事跟紀錄的差別到底在哪,
或許是寫字人的心態,不會再發生新事件的過去,
和我正等著,哪個人跟我一起製造的回憶。
只要我不寫,他就永遠只是我的回憶而不是故事,
我跟那個人之間,就不會有結束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