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塔娜認主的文章。忽然之間我想起那天的事。

濃厚的既視感,我想起第一次與A見面。

我排拒了多少次他單獨的邀約,那一次見面我還請人載我。

我們六個人一起吃飯。看著她的文章我就想起我躊躇的看著A遠遠的走近,而我們明明已經講了三個多月的電話。

多愚蠢啊。

卻不過是兩年前的事情,好像就在昨日一點都不遠。我為什麼沒有答應他呢?我還記得別人載著我來,而他載著我回去。

我還記得在車上發生的事情,也記得他每一次電話中提及的一切。記得他喜歡我這樣笑著,記得他給的保證與訴說。

但是我不要這樣。

我不要事情是這樣發生的,我不要他這樣要求我,他卻不用改變什麼,為什麼,我不值得嗎?

我很值得啊。不是嗎?

好奇怪啊,仍然歷歷在目的他的笑容,好像永遠都不會忘記他給的承諾。可是我值得更好更好的對待。尤其失去你何嘗真的可惜?

你啊你啊,能拿什麼來跟我交換?

終究是個選擇,我選擇要驕傲的(我真的覺得我以前主人取對了名字)回應: 你能給我什麼呢? 我能給你我的臣服,但你給得了我什麼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