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很雜很亂,充滿了各種各樣想說的話,也許會突破文字上限之類的。
但是如果一直不寫只會有兩種結果:一、最後還是在某一個時間點爆發的寫出來,但錯開了最適合書寫跟說明的時候(像是現在);二、隨便被我寫成幾個字丟在這裡,然後換來無謂的無濟於事的拍拍,我不是說安慰不好,而是大家不明白而我也有口難言這種事情,對我來說其實是很不允許的。
打從我開始書寫,愈來愈多年,我就跟我自己說,如果有一天,有那麼一天我就是只能寫了,這種時候,就是我自己也要對自己坦白的時候,因為只有我自己才能明白我自己真正的感受;也只有我自己才可以蒙蔽我自己的感受。只要什麼都不說,當一塊安靜無聲的會行走的肉就可以了。
所以我決定要好好的寫出來,盡我所能的。畢竟也是卡在心裡兩三個星期了。
年輕的時候總是會希望認識愈多人愈好,不要去表明自己的立場,不要去說自己到底喜歡什麼、到底討厭什麼,我有段時間是非常傾向與人為善,從小到大我已經相當善於察言觀色並且奉承討好,我知道別人喜歡聽怎樣的好話,也知道怎樣的話可以讓人受傷所以絕對不能這樣講,久而久之我培養出一種奇妙的習性,我會想盡辦法釋放自己最大的耐心承接別人的惡意或者嘲諷或者任何不善的語言,好像我永遠只是一朵柔軟的雲或者一塊棉花。
我想我那時候是很怕被討厭的,我不想被任何人討厭,我想被喜歡,是不是我假裝成那樣我就會被喜歡了呢?是不是我永遠笑臉迎人就不會有人討厭我了呢?
但是這幾年來也許是年紀大了又或者是我也覺得這樣挺累的,大家只要認識我就也清楚我是一個牙尖嘴利的人,我看誰不爽我就會講,我講的難聽我也沒有在怕得罪誰。我覺得在這樣的改變跟流轉之間,我到底是蛻變或者是成為我自己真正的樣子?
總有人說人生是減法,不要再去迎合那些對人生不重要的人,我想我也慢慢的面對這件事情,成為一個不怕被討厭甚至會說,我最喜歡在討厭我的人面前走來走去最好還爽爽的給他看的樣子。
其實我不是刻意講這些前面的話,但是就是覺得這一切都是有關連的。
該來講往事了。也許關於拉肩帶,也關於胖,也關於是否為蕩婦,更關於情慾,也關於作為朋友之間,如果價值觀永遠有巨大的差異,所以對於就算認識很多年,卻仍然不瞭解,還是想執意的踏在我的癥結點上的人,又如何呢?
又如何呢?
我15歲破處以後,我身邊的同學將我看得像是過街老鼠,我當時以為的好朋友甚至作弄我,她覺得是應該的,覺得處女才是高貴的,像我「這種人」(也許是因為胖,也許是因為太早發生性行為或者任何原因。)沒資格當他的朋友被他這樣欺負只是剛好,她將我不是處女的事情告訴了其他同學,再來隨便上去聊天室把我的電話留給別人,陌生人因此會在深夜打來說:『你剛剛不是在聊天室跟我說你是一個很淫蕩的女生?喜歡電愛?』
但我根本沒有上聊天室。我大學以前,家裡是完全沒有網路可以用的。
那時候我常常半夜接到這種電話,一直都不知道是她作的,我覺得深受困擾跟她提起,她也裝作若無其事,甚而有時候我會接到只有喘息聲的電話,或者根本打來都不說話的電話等等。
太多太多,我的整個高中時期,就只因為我不是處女,並且因為我是胖子,而且我發生關係的人不是男朋友,幾乎被她作廢。
也許是我自己的錯,不該把這樣「私人」(?)的事情告訴身邊的朋友?但為什麼我不該?而為什麼性行為這件事情需要被掩蓋?除去什麼法律上的問題之外,為什麼一個人年幼就有性慾是骯髒的事情?為什麼一個人年幼的時候發生性關係就是他沒有想清楚,或者是他就是很淫亂,為什麼不能就是因為很想被幹所以被幹?
跟自己認為是朋友的人說自己的事情很普通吧?如果反過來要譴責是我的不對,我才會覺得你有問題。為什麼覺得一個擅自把他人的事情說出去,甚至反過來以此霸凌我的人才是對的。
同班同學有個跟自己男朋友發生關係的女生就是明正言順的,大家也不會因此討厭他甚至覺得這就是應該的。這樣才是對的。因為他們還說以後大學就要結婚。
所以在這種所謂的價值觀框架:瘦、正常男女交往、以結婚為前提的狀態下發生的性行為才是被允許的(被誰?)(為什麼發生性行為需要被自己跟對象以外的他人允許?)
為什麼呢?為什麼這樣才是「對的」?
我後來知道自然是他有一天氣急敗壞的對我崩潰,說像我這種不要臉的女生本來就喜歡這種事情,接幾通電話又沒關係,她對自己的所作所為絲毫沒有認為有錯,她是正義並且政治正確的那一方,她是符合社會價值觀的那一方,大家都還是處女,為什麼我可以不是,大家都清白無瑕,我卻如此骯髒,我卻是個胖子,她們每個身材都比我好,卻都還只能是處女,我憑什麼可以享受這些呢?
就像對象多那又怎樣?作好安全措施比起不作安全啊?為什麼對象多反而要被譴責?就要被說淫蕩而男生卻不用?為什麼因為胖而我就不能是個蕩婦?為什麼要用亂這種說法形容?為什麼要對性的觀念這麼缺乏跟貧弱?為什麼要得意洋洋自己性經驗人數很少覺得這樣才值得驕傲?
不安全的性行為才是最糟糕的而不是人數很多的問題吧?
我就是一個這樣希望年幼成為一個他人玩具的人,如果無法理解可以不用理解,(反正我又沒有要你一定需要接受),但如果你無法理解甚至覺得有病,那我們不要當朋友或許比較輕鬆,我們兩方都是。
我不認為自己十五歲就失去所謂貞操有什麼問題,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更年輕就可以被使用,對於這個回憶裡面的加害者,我也沒有任何的怨懟或者好惡,只是覺得所謂的父權就是一個這樣的枷鎖,不只男人會給你,社會也會給你,受社會價值觀與他人壓迫的女性也會如此對你。
用所謂的幾歲就失去貞操於是你是骯髒的不潔的,你還是個胖子你憑什麼可以比我早失去貞操,這個社會瘦才是好,你為什麼可以這麼早就不是處女,明明你也應該保守你「珍貴」的處女價值,我從來都沒有超過53公斤的人,你這個死胖子為什麼可以這麼早就開始享受性?
也許她也是可憐的。
也許吧。被這些世俗的價值觀擺弄,並且結婚之後在臉書說覺得結婚才破處是神聖且值得宣揚尊敬的。
好,所以,到底為什麼胖就不可以?難道瘦就合理?瘦就可以?為什麼?憑什麼呢?
也許這些所有的無法理解跟為什麼還有這小小的一句話,讓我想起這些,而還沒有辦法掏個乾淨,說個明白。
大家可以用政治立場挑朋友,我想有些人用性觀念來挑朋友也無非不可,我總是會說我對朋友不作道德批判,身為我的朋友你不會聽到我用所謂的世俗標準睡太多人不好,或者結婚了就不該出軌或者你是胖子你還睡這麼多人幹嘛這種說詞跟是朋友的說話。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人的自由,你要怎樣都是你自己歡喜甘願的事情,所以我無法接受為什麼會有人說如果你睡超過多少人我會覺得你很髒、如果你曾經拿過小孩我會覺得你很糟,你這樣不會有人會愛你,你就是應該要結婚,你就是應該要生小孩,你就是應該要幹嘛,不然你會沒人要,你如果胖超過多少,你如果不化妝,沒人喜歡妳都是應該的。
憑什麼?憑什麼你說了算?
但是我想這也是我自己不喜歡而已,或許對於很多人來說,這是他們必然的觀念,所以這樣的人我們還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吧。
我從不用這些世俗框架去分類誰可以成為我的朋友,是處男也是我的朋友,睡過一千個也是我的朋友,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跨性戀離過婚流過產拿過小孩或者生了五個還是根本不生都沒有什麼差別,這些私人的事情到底會影響到什麼呢?
體重超過多少會扭曲一個人的人格嗎?生過小孩人才是完整的嗎?結過婚人才是正常的嗎?異性戀才是正常的嗎?我除了胖以外還算符合社會價值觀也享受過正常人的特權,但我還是非常不喜歡這種倨傲的態度。
我想起被朋友背叛甚至因此受到霸凌的往事,也讓我終於想把很多哽在心裡的思考想辦法的書寫出來,就算仍然不清不楚,就算仍然模模糊糊,就算非常雜亂無章,就算可能會引發有些我不希望他誤解的人的誤解,或者猜想或者憂思,但我還是必須寫出來。
談不上不原諒,但也談不上原諒,但也就是如此,如此而已。也談不上坦承,我只是想要把很深很深的東西挖出來,但很可能,這些其實都只是冰山一角。我還需要花很多的力氣去沉澱,去挖掘,去吐露。還有好多好多,說不清楚也沒寫出來的,我可能還要花更多時間去釐清他們。
關於自己,關於世界,關於認同感跟更多更多,其實我覺得沒有忍受,但可能是忍受的。
公司鍵盤一直卡陰,打這篇文章實在花了我好多力氣。三個小時就這樣過去了。最後的最後我想我想說的還是沒有說完。但就先這樣吧。